4.26世界知識產權日就快到了。因為有視覺中國事件,知識產權保護受到了更高關注。也就在這幾天,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一起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原告是騰訊科技公司,被告則是“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運營者。
微信紅包咱們都搶過,可你想過搶紅包也可以“外掛”嗎?
騰訊科技公司與騰訊計算機公司共同訴稱:“微信紅包”最具趣味的關鍵點是“搶”。“搶紅包”本身會帶來微信群的瞬間活躍并激發傳播欲望。正因“微信紅包”具備“錢+游戲+社交”的多重功能,故一經推出便在市場躥紅。“微信”軟件及“微信紅包”功能獲得的市場競爭優勢和商業價值,應依法受到保護。
“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又稱“紅包快手”軟件)由A公司開發,通過B公司經營的“豌豆莢”平臺提供下載。首先,在運行“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時,用戶不需要啟動“微信”軟件,可以自動搶到微信里的紅包,使得“微信紅包”的“游戲+社交”功能無法實現,降低用戶對“微信”軟件的黏性,破壞微信正常的運行環境和運管秩序。其次,“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非法監聽微信聊天記錄,抓取微信聊天記錄中涉及紅包字樣的信息和微信紅包中的資金流轉情況,嚴重侵害用戶隱私和微信數據安全。最后,被告看中原告“微信”軟件超過十億的用戶量和“微信紅包”的市場價值,才研發“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已積累了6000多萬的用戶量。
騰訊科技公司及騰訊計算機公司認為,這種傍“微信”品牌,搭“微信紅包”便車,截取原告商業資源的行為,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遂將兩被告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1、A公司立即停止開發、宣傳、運營“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的不正當競爭行為;2、B公司立即停止提供“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下載服務并停止對該軟件進行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3、二被告在《南方都市報》、《新京報》非中縫版面、二被告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及官方APP首頁顯著位置刊登聲明,消除因其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4、二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幣5000萬元。
據A公司官網介紹,這款“微信自動搶紅包”軟件支持微信紅包、QQ紅包、QQ空間紅包、支付寶紅包等多種主流紅包,支持紅包鎖屏、紅包提醒、秒搶紅包雨等多種形式;可以實現0秒搶紅包,還有語音紅包提醒“紅包來了”,并且可以自動回復感謝語。
這對搶紅包外掛的使用者是方便了,但對紅包發放者以及沒有使用外掛的用戶來說,就不是那么友好了:發紅包的人達不到發紅包的目的,搶紅包的人老是搶不到。最大爭議點也在于此。除此之外,還有數據安全問題以及商業道德問題。
不得不說,互聯網已成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戰場。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盤點的“2017年度互聯網領域十大知識產權案件”中,就赫然出現了搜狗、百度、摩拜單車、騰訊、今日頭條、暴風影音、京東、網易等知名互聯網公司。
就在今年1月,還因為有服裝公司將微信“捂臉”表情印在衣服上銷售,被騰訊公司以侵犯表情的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至法院。
為適應互聯網行業發展,司法改革中也逐漸向互聯網領域拓展和延伸。目前杭州、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相繼成立。
去年9月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掛牌成立,該院電子訴訟平臺正式對社會公眾開放。而“抖音短視頻”訴“伙拍小視頻”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成為北京互聯網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一個多月后,2018年10月25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了首起案件,鄭某訴浙江天貓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貓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開庭審理,法官當庭判決,天貓公司賠償原告鄭某1元。
盡管目前騰訊訴“微信自動搶紅包”的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隨著互聯網產業不斷發展,還會有更多類似案件發生,我們要做的,就是樹立知識產權意識,做互聯網領域的守法公民。